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在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已在认真总结司法巡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司法巡查制度。(10月22日《人民法院报》)
队伍作风建设抓得怎么样,关系到法院各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系到群众对法院整体形象的评判。要使队伍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过程中,自始至终地保持良好作风,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内在自觉性外,还需要进行制度构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因为,自律离不开他律,没有他律的监督,执行力很可能会打折扣。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司法巡查制度,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需要一个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队伍来支撑,需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下级法院工作开展得如何,上级法院通过听取汇报虽然可以掌握一些情况,但仍然不够全面、具体。下级法院为获得上级法院对自身工作的肯定,很可能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有利于上级法院在第一时间掌握下级法院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督促措施跟进。
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好处在于,因为不会事先打招呼,没有规定检查时间,没有陪同人员干扰,从而使被监督者少了那份刻意准备,其工作情况会以“原生态”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此,就容易发现法院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然后通过依照党纪政纪严格问责,可以发挥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从而促进作风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司法巡查制度体现了对队伍从严要求的方针,但同时也是“爱”在其中,因为强有力的监督,可以让队伍少出或不出问题。面对这份关爱,法院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应常怀一颗律己之心,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爱岗敬业,自觉接受巡查组的监督,不断为诉讼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