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贵州法院系统就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王胜俊院长强调,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呈现的新特点,要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要注重研究法院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10月15日《人民法院报》)
一直以来,调查研究都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毛泽东曾提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邓小平也一向反对从本本出发,主张用实践来检验真理。江泽民指出“坚持做好调查研究这篇大文章”。胡锦涛强调,要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司法环境日趋复杂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都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通过调查研究,可以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人民法院开展调查研究,一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践证明,群众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要想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和司法决策更加紧贴能动司法的实际,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惟一的途径就是深入到群众中去多做调查研究,要用心听民声、以情察民意,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和提高司法决策水平的重要环节,以更好地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
人民法院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一定要树立“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当前有少数法官,工作怕吃苦、学习怕动脑,整天在办公室围着“一杯茶、一张报、一支烟”打转,面对来上门办事当事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调查研究,可以说是树立“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必修课,是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灵丹妙药”。人民法官只有掌握丰富的一手资料和信息,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就越能有针对性地破解司法难题,就越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法院的一个优良司法传统,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法宝不动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