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要注重吸纳民意

时间:2020-05-16 12:5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10月9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贵州法院就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王胜俊对贵州省三级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坚持能动司法,注重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新问题,不断创造新经验,确保取得新成效。(10月15日《人民法院报》)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历来都是我们党的工作法宝,也是充分吸纳民意、推进能动服务的有力途径。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下,在如今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面前,如何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成为了摆在惟一的司法裁判机关——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借助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不断吸纳民意,从而让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在司法服务中得以充分彰显。

  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吸纳民意能够确保法院服务的方向。人民法院的司法权的赋予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司法服务的对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不论何时,人民法院都必须始终保持司法服务的为民方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这个与民沟通的绝佳方式,及时了解辖区群众的实际情况,知晓群众的司法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收集群众对法院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不仅能够认真改进司法服务的不足之处,而且能够为新的服务举措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让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始终服务人民群众。

  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吸纳民意能够更好地维系警民关系。实践证明,一旦脱离人民群众,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将毫无生命力。可以说,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故而,人民法院要以调查研究为载体,并促使调查研究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广大干警要带着各种问题深入辖区,走村串户,从辖区群众处获取相关信息;要带着主动服务的感情态度,积极排查可能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因素,同时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予以化解;要秉承密切与民血肉联系的工作理念,加强与辖区基层组织、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络,保持良好的警民关系。

  在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的今天,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吸纳民意无疑是对人民群众呼声需求的有力回应,必将不断掀起为民司法的服务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