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服务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重要抓手

时间:2020-05-16 12:4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10月7日至9日来到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沈阳市,深入企业、社区和基层政法单位,就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法机关发生的可喜变化。(10月11《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服务机关,一直都是司法服务的主阵地。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前进,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变化,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也应相时而动,并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将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重心落在了让人民满意、让人民受惠之上,提纲挈领地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人民法院应始终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切实深化司法服务,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地司法服务为民服务、与民便利。

  深化司法服务应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常言道:“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矛盾纠纷绝不是空穴来风,必有其根源所在。人民法院应借助司法服务,找准各类矛盾纠纷的起因,做到有的放矢,方能将社会矛盾在和风细雨中顺利化解。为此,各级法院在处理各类纠纷时,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和谐思想引入司法服务,切实推进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行政案件的协调、执行案件的和解、涉诉信访的息访以及非监禁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排查辖区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着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以更为平和的方式解决诉讼争端,以更为和谐的方式维护各方利益,以更为柔和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防范于未然。

  深化司法服务应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导向。俗话说:“管理出效益”。人民法院司法形象的好与差,在于日常管理;服务的优与劣,也在于管理;工作有无成就,还是在于管理。可以说,管理是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提升的重要手段。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趋多元化的今天,人民法院应主动把握时代发展的脉络,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时刻以创新为视角,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想出好点子、采用好经验、推出好举措。各级法院要不断加大在审判执行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司法政务管理、案件质量管理上的创新力度,拓宽服务渠道、深化科学管理,采取群众乐于接受、法院便于开展的服务方法,让群众在充分享受立案和审判服务便利的同时,还要在案件质量管理上动脑筋、下苦功,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深化司法服务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指针。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是人民法院干警司法活动的一项基本要求。实践证明,法院干警也只有时刻秉承公正廉洁宗旨,才能确保司法服务始终经得起人民监督、经得起历史检验。为此,各级法院要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干警司法服务的始终,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重点,借助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为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此外,人民法院还要加强反腐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法院内部监督有效、外部监督有力、内外兼顾的良好格局,让公正廉洁始终伴随每一位干警。

  毫无疑问,在新时期深化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所在,更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所指。各级人民法院应以深化司法服务为抓手,促和谐、抓管理、强公正、保廉洁,才能不断将三项重点工作推向深入、引向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