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郑州市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延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模式成为历史。2011年6月,各省辖市公安局基本完成警务机制改革。负责人介绍,公安分局撤销后,基层一线警力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到66%。社区民警增加到900多人。(新华网郑州11月7日报道)
郑州市公安机关“拆庙撤神”,好!这一发端于商丘、成型于新乡的新型警务模式开始在全省推广。公安分局撤销后,精简机关,警力下沉基层,今后一线民警常态工作时间在社区,不参加派出所的日常值班,真正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这一事半功倍的改革之举,确实值得期待。
“拆庙撤神”关键在警力下沉,必须先转变观念。以往习惯于坐办公室,与文件材料、同事领导打交道的“白领警察”,如今能否适应新的变化,变“围着领导转”为“围着群众转”?警力在社区、到现场,重点在于危难时刻能否派得上用场。机制改革只是提升效能的第一步,要让群众真切感受“有困难找警察”、“110就是灵”,不仅需要每一位警察以人为本,做到人性化执法,每一个细节都要体现对公民权利的尊重,都要关注群众诉求,更需考核制度跟进,以群众满意度为考核警察业绩的重要指标,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督促其提高依法办事和现场处置的效率与质量。
警力下沉,还须强化依法行政。诚然,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在地方重大事件中该出手时就出手,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但是近年来,某些公安机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一些地方滥用警力强制拆迁,动辄动用警力处理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大搞“政绩工程”,如西北某贫困县竟然动用警车开道,劳民伤财运送巨石等,甚至有个别地方的警方成为“跨省追捕”和干预舆论监督、阻挠群众上访的“急先锋”,不仅损害了警察队伍形象,个别乱作为的警察被问责,而且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伤害了民心。
更令人纠结的是,一边是警察“不务正业”,成建制地围着“形象工程”和“捂盖子”打转转,一边却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有的地方不得不绞尽脑汁,求助于保安“商业化运作模式”,下达所谓“抓贼指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贼”。对此民众质疑,执法权焉能如此“市场化”?“正规军”都跑哪儿去了?警务机制改革之后,这些问题能得到迎刃而解吗?
增强效能,服务群众,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长治久安的应有之义。通过整合资源,改革积弊,就是要将从严治警,执法为民作为第一考量,真正达到强警保民、赢得公信的效果,走出基层公安机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怪圈,果如是,郑州公安的“拆庙撤神”倒是值得全国公安系统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