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四川达州开江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某、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陈某和崔某,进入开江县回龙镇一个早已被政府封堵的非法开采的煤窑,不料3人全部涉嫌一氧化碳中毒身亡。(11月1日华西都市报:《四川开江3名副局长进入被封煤窑中毒身亡》)
据介绍,三位副局趁周六休息日进入已被封堵的煤窑,既不是受政府指派检查工作,也与该煤窑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张某等人为何要进入已经炸封的煤窑呢?当地坊间流传的的版本是,最近煤价一路高涨,他们驱车数十公里,想对该煤窑所剩资源“考察”一番,看看能否另想办法挖煤赚钱。
应该说,这个推断是成立的:一者,煤窑早已被相关部门封堵,三位目前的工作职责,都与“煤炭”无关;二者,在非工作时间张某私开警车,与广电两位副局前往边远山区“探矿”,明显属于个人行为;三者,此行的背景是煤炭价格飞速上扬,为利益所驱的动机,更是明摆着的。
近年,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涉足煤矿经营。三位副科级干部之所以斗胆下井,察看已被封堵的非法煤窑,肯定事先认为有把握打通关节,让煤窑起死回生,这才相约下井一探虚实的。岂料,由于在煤矿开采上太不专业,非但发财美梦没能实现,反丢了身家性命。
眼下,各地还有多少没被查处的官窑?或者说,还有多少可能恢复生产的非法官窑?估计谁也说不清。例如,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长期“潜伏”数家煤矿,非法敛财7亿多,居然十几年之后才被当地监管部门发现。这对坚持制度反腐而言,不能不说是个莫大的嘲弄。
所以如此,主因有三:一是相关禁令刚性不足;二是对违规者惩戒不力;三是运动式整治威力不大。看来,必须依法动用铁的手腕,严厉查处那些敛财心切的权力人物,并以法律的名义公开宣告:违法开官窑,下井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