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利器

时间:2020-05-16 09:2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乔子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透露,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呈现出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局面。(10月28日《人民法院报》)

  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的良好局面,无疑是认真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必然结果。

  这是因为司法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当今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7.58万件,比前五年年均结案数增长了22.82%。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否保质保量地消化这些案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公正作为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要守住公正的防线,人民法院就要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要守住公正的防线,人民法官就要不断增强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找准矛盾契合点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案结心了。

  这是因为司法核心价值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进、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为迫切,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法官共同遵守的基本价值准则,它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凡事想着人民群众,凡事为了人民群众,努力做到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更会把握人民群众需求,更有办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充分体现司法事业的人民性。

  这是因为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法官不懈的追求。司法核心价值观包含了“公正、廉洁、为民“三个方面,公正是人民法官应恪守的基本职责,廉洁是人民法官应坚守的职业底线,为民是人民法官应实现的工作宗旨。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以司法价值观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认真履行人民所赋予的审判职能,做到案件无论是大是小,是多是少,均以公正、廉洁、为民为追求,才能真正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总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迎面化解民事审判难题的利器,是让正义之路更加平坦的压路机。所以,只有认真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事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永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