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理论研究是法院提升服务重要渠道

时间:2020-05-16 09:1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青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成立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着力解决理论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推动司法实践的改革与创新为目标,对研究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力争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10月23日《人民法院报》)

  理论研究历来都是我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不管是在建党初期,还是革命战争时期,抑或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党在对理论深入研究过程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不仅让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我国站稳了脚跟,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而且也让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其重要性不言之明。对在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而言,理论研究同样至关重要。各级人民法院唯有未雨绸缪、科学谋划,切实强化理论研究,才能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同时,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不断引向深入。

  人民法院加强理论研究是对服务思想的主动深化。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指导思想。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有机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一系列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在指导思想和理论不断深化的同时,人民法院必须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思想为导向,确保其对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研究与时代发展同步、与社会方向同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借助积极主动的理论研究,为人民法院的服务指导思想中不断添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符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各种积极元素,改进不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要求的消极成分,主动更新服务思想、夯实服务理念,确保人民法院的服务思想常新,始终与时俱进。

  人民法院加强理论研究是对司法服务的科学谋划。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历史的车轮每天都在不断前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毫无疑问也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脚步。人民群众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如何才能提升服务质效?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该何去何从?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借助理论研究来予以回答。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人民法院只有依托深入有效的理论研究,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更好地把握服务方向、找准服务基点、号准服务脉络,创新并采纳集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显效性于一身的各种服务制度,才能在司法服务中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保证各种服务举措有的放矢。

  当前,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与日俱增的新要求、新期待,对人民法院而言是挑战,也是机遇。人民法院应随时而动,从加强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以更多、更好的理论研究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