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爆新闻:市长的小车被村民掀翻了!在安徽的欠发达地区池州市,要建一个“产业集中区”,这跟过去所言的“开发区”差不多,自然又要征地拆迁,一定会涉及补偿问题。“省里规定一亩田给3万多,政府只给我们1万,两万多强制交养老保险。”于是老百姓不干了,拦路“喊冤”;11月3日这天,池州市市长方西屏乘坐一辆黑色奥迪车,刚来到被征地的梅龙镇,在路口就被百姓团团围住;市长被前来救驾的特警接走,留下的小车则被村民掀了个四脚朝天。(据11月24日《东方早报》)
这又是一种对抗式征地拆迁。还好,池州市没有向发生强拆自焚案的宜黄学习,当地发言人说,“征迁不能再激化矛盾,再抓人就是火上浇油”——这毕竟是一种进步,值得表扬一下。村民掀翻小车显然是不对的,属于带有暴力性质的动作,但如果不从中汲取教训,不在征地拆迁问题上尊重百姓的切身利益,那么将来恐怕还有小车要被掀翻。
在我看来,征地拆迁比较理想的状态,是“非暴力、求合作”。要民主协商,要博弈谈判,要让步妥协,最终达成多赢。这里所说的“非暴力”是双方的,拆的一方不要动不动就动用国家机器来压服,被拆的一方也要有礼有据地开展对话,而非暴力对抗;“求合作”首先是官方的姿态与态度,要相信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是讲道理的,只要利益补偿合理、到位,而不是巨利独占、只与开发商分肥,那么,百姓是能接受的,最终也会合作的。没有民主,必有冲突。怕就怕无视百姓利益,心中只装着开发商,只装着招商引资的对象,只装着自己的形象工程利益工程。
这些日子,有消息说新拆迁条例——即新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终于要出台了,其中拟将规定行政部门不再决定是否强拆,强制拆迁全由法院作出裁决。出现矛盾,总要有个协调、仲裁机制;取消行政强拆、而由第三方来裁决,这是一种公平回归——矛盾无法自己调和,本来就应该由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来公正裁决,来获取一种应有的平衡。
征地拆迁,关乎公平与尊严。征地拆迁的博弈,首先是制度博弈。制度不公,是最大的不公。部门立法、闭门立法,不是民主立法,不是博弈立法,而是“独老大”立法。这个新拆迁条例,千呼万唤难出来,让人感到几乎要夭折了。老拆迁条例为何成了“钉子户”,一直难以被“拆迁”?原因是强权在作祟,很多地方政府反对修改拆迁条例——有了强权,就有强拆,同时也会强行护卫老规矩。希望池州这个事件能够促使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我们期待一个能从根本上改变拆迁悲剧的法规诞生。
但这个新拆迁条例,似乎只管“拆迁”不含“征地”内容的;那么同理,我们也需要新的征地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