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党支部在办案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时间:2020-05-16 06:1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少葵
  “支部是我们的主心骨”。11月21 日《人民法院报》介绍了江西省上高县法院加强党建工作纪事:上高县法院党总支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法院在群众中树立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该院的5个支部61名党员,占到了全院干警总数的91%,党员法官独任审判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2.3%。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是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保障,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通过党支部的宣传组织工作,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具体地贯彻到党员和群众中去。同时党支部又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及时地反映给党的领导机关,使之制定合乎实际的政策和策略,以更好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对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最终要体现在各项审判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处理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落实好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参加。法院工作力量的源泉,就在于它代表和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人民群众保持了鱼水般的密切关系。党支部处在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线,离群众最近,接触群众最多,最能了解群众的心声。党支部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群众中建立威信。

  把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等等这些党的优良作风,通过党支部这一战斗堡垒加以倡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和“案结事了”意识,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导向,很好地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