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徐汇法院坚持在纠纷解决的同时,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加强各种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建立全方位、动态化的司法建议预警机制,先后就治安、劳动争议、金融、保险、拍卖、通讯、房地产等问题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和企事业单位发出了数十份针对性很强的司法建议书。利用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审判效果,在徐汇法院已形成了良好传统。(11月22日《人民法院报》)
在人民法院的职能服务中,司法建议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方法。可以说,司法建议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的积极延续和有效深化,对于当前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其重要性不言之明。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推进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时下,新老矛盾不断交织,社会纠纷不断聚集,人民法院担负的工作职责要比以往更为沉重。人民法院作为裁决机构,在直面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时,能充分借助其职业敏感,及时查找各类矛盾纠纷的根源,发现隐藏在矛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同样,对于与案件有关的一些单位和管理部门制度与管理上的漏洞也能够及时被发现。实际上,有不少矛盾纠纷是基于一些单位和管理部门自身的制度的疏漏和管理上的失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形式提出工作建议,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管理部门自省,查漏补缺、切实改进,从而尽量减少因制度和管理上的原因而酿成纠纷的可能性,对促进矛盾化解可谓益处多多。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强化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俗话说:“管理出效应。”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已成为人民法院职能服务的主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理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能动司法,为服务发展大局和民生大计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内容,才是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效推动。故而,人民法院要在被动审案的基础上,以创新服务为视角,以能动服务为支点,将服务的目光投射到社会管理环节。各级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多和与案件有关的企业、单位和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联络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各种问题与不足,另一方面要通过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指出相关单位和部门管理环节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单位和部门主动改进和完善服务。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提升服务质效的积极举措。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新需求和新期待的不断涌现,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也必须打上鲜明的时代烙印,切实顺应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加强司法建议为契机,将确保群众满意作为司法服务的终极目标,注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效。各级人民法院在通过司法建议工作为别的单位和部门提供建议的同时,还应当积极查摆自身服务中的缺陷与漏洞,采取积极的服务对策解决各种服务难题,特别是要在群众呼声特别强烈的执行难、信访难等问题上下苦功,营造人民法院自身服务与其他单位和部门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实现司法服务工作效能最大化。
在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深化的今天,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运用司法建议等适合自身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服务举措,才能在科学发展的道路奋勇前进,越行越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