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调研,在听取了关于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监督以及执行工作的汇报后,江必新对甘肃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硬件建设等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司法领域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在维保人民权益上狠下工夫,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保障和服务。(11月12日人民法院报)
群众路线是党80年风雨兼程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等不同时期不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关键性法宝之一。在司法领域坚持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新时期群众路线的最新发展。群众路线就是要以群众为司法的根本诉求,以群众参与为发展动力,以服务群众为司法的立足点。
群众路线明确了群众就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最高追求,强调司法的群众指向。“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的一贯立场和使命。“以人为本”强调人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是所有价值和目的的凝固与指向。群众路线要求所有的司法工作必须以群众为根本目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大写的人。因而坚持了群众路线就是保障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利益和诉求,亦即是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精神。群众路线让司法真正地面向最广大群众,真正地做到了“以人为本”。
群众路线明确了群众才是司法发展和保持生命力的唯一动力,强调司法的群众参与。群众路线不仅要求司法的终极指向是群众,也强调了群众的参与性。群众的参与是司法发展的根本动力。即司法工作的开展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进而发动群众。司法反腐机制的构建需要群众的大力参与,司法事实的还原与认定需要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有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司法将更加准确无误地认定事实、保障结果;有了群众的参与和监督,阳光司法的追求不再是梦想,有了群众的司法参与,司法才能获得群众的了解、认可和支持,司法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群众路线确立了人民群众才是主体,才是司法发展的根本性动力,也让司法真正地做到了“以人为本”。
群众路线明确了司法必须立足服务求发展,强调司法的群众导向.立足民生求生存,立足服务求发展不仅是司法实现质变的必由路径,亦是司法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使然。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立足民生,以民生司法为着力点,重点解决群众关切的社会纠纷,突破节点性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以彰显司法的人本情怀。民生是司法的生存之基,服务是司法的发展动力之源。服务不仅是党与群众密切保持血肉联系的传统所系,亦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诉求。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运送到群众的家门口,让正义的阳光温暖人间是““以人为本””的最佳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