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社会由个体组成,一个职业群体亦是由一个个鲜活的人所共同形成。对于法官群体而言,其基本成分就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要发挥其应有作用,最终需要通过法官的具体行为。那么,如何才能促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广大法官又当如何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呢?笔者认为,内外兼修是关键,狠抓落实是根本。
以教育为抓手,提高司法共识。要使“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成为法官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除了要自上而下之外,更要自内而外。而要将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广大法官心中,教育手段必不可少。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这说明,教育既要注重教导、教会知识,也要注重培育,使之养成正义之心。因此,各级法院加强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丰富教育形式,灵活运用多种方法,促使广大干警深刻把握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将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司法事业不断发展。
以学习为源泉,提高司法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强调,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要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而要提高能力,就必须加强学习,通过学习先进科学理论,研究司法实践问题,最终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要积极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丰富学习形式,广大法院干警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精于学习,真正学习掌握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精髓,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司法实践当中,不断丰富调解、裁判、执行的技能和经验,全面提升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实践为根本,提高司法公信。一项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永远只是空中花园,美丽却无实际意义。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真正价值在于,引导广大法官运用于司法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广大法官要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当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严守拒腐防变道德底线,排除各种人情干扰和物质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干事;强化宗旨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尽最大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以督查为保障,提高司法效能。“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王胜俊院长的这句话一针见血地道出了监督的重要性。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督促检查必不可少。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干警,提高执行力;拓宽监督渠道,既要加强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的作用;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各项拒腐防变机制。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压缩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空间,运用多项机制促使广大法官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
英国学者丹尼斯·罗伊德说过:“假如大家公认正义是法律应该致力的终极目标,那么我们可以更直接地达到这个目标,而不必被不同社会中互相冲突、又不确定的价值体系所困扰。”现如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正是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所应致力目标。我们要自觉树立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建设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