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是司法服务永恒目标

时间:2020-05-16 05: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调研。在调研中,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司法领域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在维保人民权益上狠下工夫,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保障和服务。(11月12日《人民法院报》)

  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一直都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方向,也是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不管社会发展的步伐如何快捷,不管历史前进的车轮如何迅速,人民法院必须紧紧抓住捍卫人民合法权益这个永恒目标,狠下苦功,依托更为公正的判决和科学的服务,维民权、保民利,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满意,方能真正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是人民法院对“二为”主题的深入推进。当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人民法院努力的方向。“二为”主题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将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放在首位,切实俯下身子,沉下心来,借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求利益,这恰恰与人民法院维护人民权益的目标不谋而合。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人民法院切实加大维护人民权益的服务力度,不仅非常贴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而且高度契合人民法院“二为”工作主题,无疑是对“二为”工作主题的持续深化,理应长期坚持。

  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是人民法院对三项重点工作的科学实践。时下,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基础性、导向性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业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既是基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是基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人民法院以司法服务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可以从社会矛盾的根源入手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和谐司法、案结事了,可以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环节着眼,以更加亲民的工作新举措能动服务,可以从公正廉洁执法的角度着手,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公信。

  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是人民法院对群众路线观点的持续坚持。人民法院之所以被冠以“人民”二字,皆因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权源于人民,自当用于人民,群众路线自然是人民法院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精髓所在。可以说,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是人民法院对神圣法律的一种充分尊重,是人民法院对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种充分尊重,更是人民法院对司法裁判权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客观反映。在社会已进入转型期的今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无疑彰显了法院对群众路线的坚持。

  面对着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面对着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唯有将“维民权、保民利”放在心上,置于首位,依法将维护人民权益发挥到极致,才能真正为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