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石

时间:2020-05-16 05: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11月3日至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出席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年会期间,与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并深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调研。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法院工作汇报后,沈德咏强调,司法审判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11月5日《人民法院报》)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党心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方向,也是人民法院维系审判工作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指针。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意识,借助审判权依法为民服务、为民谋利。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运用好群众路线这个法宝,时刻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群众需求,锐意进取、与时俱进,使审判服务更加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法院成为确保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力量。

  人民法院应当认真领会群众路线的精髓。群众路线的实质是一种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具体而言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借助人民群众来验证工作的好坏优劣,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人民法院在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中,必须深刻领会其精髓、掌握其要领,要从一切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从尊重和支持群众的广度去开展工作,要带着时刻检验审判工作举措的好坏、查摆和发现审判工作中的问题、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目的,带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虚心向群众学习的态度走进群众,努力学习群众的语言,并积极运用群众的语言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人民法院应当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举措。不可否认,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始终紧跟社会发展、服务人民需求。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和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以发展的眼光不断深化群众路线,为群众路线注入新的服务内容,要在深入人民群众时始终坚持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的工作方法。各级人民法院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创新立案、诉讼、执行服务机制,让群众尽享立案、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的新成果;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角度出发,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加强案件质量全程监管,办精品案、人民满意案,将审判的效果落实于民。

  可以说,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决策规范就是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围绕群众路线,将深化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筑牢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石,才能将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