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生动实践

时间:2020-05-16 01:5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詹菊生
  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这是今年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精神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向全国法院提出的奋斗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执政为民、司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既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一切工作都以执法办案来定位来整体部署,就是最生动地实践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只有着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才能切实为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出贡献。执法办案的生动实践,就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努力为宪法和法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一切审判、执行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是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日趋完备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各项权利、确保了国家权力正确行使。根据宪法制制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才能正确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坚持党的领导,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为大局服务,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方向;广泛接受监督,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这可是正确理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一个不能分割的体系。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宪法、实体法、程序法、司法解释、法规条例、规章办法、实施细则等构成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了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框架,为执法办案、实现公正司法奠定了实体上和程序上的扎实基础。人民法院要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就必须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坚持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在司法实践中传播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办案过程中,严格把住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从微观而言是确保个案质量的问题,从宏观而言那就是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忠实实践和推动完善的奋斗过程。就具体案件来说,“事实”就是已客观发生而以法官为核心的职业法律群体审视求证自然事实且不可再现的一种法律结果,这种事实必须靠与其密切相关的信息(物证、书证、人证等)作为“证据”来证明,求证事实、运用证据又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在查明事实、采信证据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确定权利义务。把住这“四关”,当需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生动实践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所有审、执结的案件都能体现实体、程序双公正,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更为丰富的实践和理论依据。

  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案件质量与司法效率的问题,直接体现人民法院全面正确贯彻执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能力和水平问题,直接体现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成效。以确保质量为前提,提高审判效率,这既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代需要,也是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积极回应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的现实需要。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其本身当与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提并论。没有质量无以示公正,不依程序没有效率的“公正”是迟来的公正,迟来的公正往往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何谈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案件讲质量,办案讲效率,能动来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法律规范都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让法律阳光都普照人们身上。只有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就不得能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更多的诉求可以依法得到满足的法治文明进步,而且人民法院也能突显审判职能,实现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的奋斗目标。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本质要求和职能所在,是人民法院全面适用和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