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配偶子女为律师法官避瓜田李下之嫌

时间:2020-05-16 01:5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从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施行。这既是维护司法廉洁的需要,也有助于那些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避免瓜田李下的猜疑,更好地维护自身形象,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体去拔鞋子;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起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因为,当你在弯下身去拔鞋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当你在举手整理帽子的时候,就很容易被人怀疑你是在偷摘李子。

  平心而论,法官与作为律师的配偶子女串通一气,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这样的事情尽管有,也并非普遍现象。但是,一旦有法官的配偶子女在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社会公众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就有司法不廉洁的担心。再加上整个社会舆论环境对金钱案、关系案的渲染,即使法官能够做到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也会让人怀疑到裁判的公正性。到了具体案件上,只要是法官配偶子女作为律师代理的案件,想让对方当事人心里踏实就更困难了。

  照理说,现在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仍然是人们谋生的手段。法官也是人,他们的配偶子女也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律师作为一种职业也应该在他们的择业范围之内。话虽这么说,但律师与法官这两个职业挨得也太近了,就像是一个人走进了“瓜田”里、走到了“李树”下,且不说真的伸手摸了“瓜”、摘了“李”,即使有丁点儿异样的举动就会让人怀疑上。在法官家属的择业自由和司法的廉洁性之间,我们只能舍弃前者而追求后者了。

  古人云:“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古人对待瓜田李下的嫌疑强调在“瓜田”和“李下”慎重自己的言行。现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并在全国各级法院施行,则是要彻底地离开“瓜田”和“李下”,这样做对于防止各种猜疑就更加彻底了。具体到那些有配偶子女当律师的法官来说,任职回避起来确实有可能要牺牲一些个人利益,甚至其中有的同志还有些想不通。如果出现了这类情况,笔者建议这些同志认真思考一下瓜田李下这个成语掌故,一旦真正明白了避嫌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规定》也就更加积极、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