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窝案折射“落地式贪官”轨迹

时间:2020-05-16 01:4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海南省东方市发生土地腐败大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土地、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据悉,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2月15日北京晨报 )

  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而且一些干部“跑官卖官”后寻求“回报”,其主要出处就是靠土地。因此,土地拴紧了腐败官员的利益链。对此,在楼市仍未回归健康轨道的当下,公众见怪不怪,不过期待通过这起土地窝案的查处,继续保持对土地腐败问题高压态势,以保障各项楼市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

  土地腐败是楼市乱象的“三聚氰胺”,也是房价飙升的罪魁祸首。据新华网报道,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有1308名责任人因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比上年同期多174人。另据《中国之声》报道,2009年以来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15件,渎职犯罪263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巨额利益诱惑下,土地腐败问题比较严重,不仅发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还常出现“揪一窝,带一串”的现象。同时,掌控土地审批和管理的重权官员犯罪问题突出,并与渎职犯罪互相交织。因此,查处土地腐败是规范公权,反腐倡廉,回应民众诉求,净化房地产市场的关键之举。

  东方市土地腐败大案没什么“新创意”,其官商勾结的细节都似曾相识,与其他土地腐败案件如出一辙。综合以往已查处的土地腐败案件,“落地式贪官”的轨迹无外乎五种:一是土地审批环节,即开发商贿赂官员领“鲜”一步拿到批文;二是拍卖环节,通过“内部人”竞拍到看好的地块;三是延期开发环节,开发商以低廉的价格获取几年间的巨额时间差收益。四是二级市场环节。除了闲置土地的清理外,另一项重要的权力就是“补地价”。在收回、征用、收购、围垦等关键节点上,运用公权力征用,名为“市场化”,实为暗厢操作,权力寻租有了新的“私密空间”。而且在二级市场利益分配上,倾向于政府收益还是“放一马”让开发商揣满钱袋,其中大有学问。五是在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环节上玩猫腻。东方市土地窝案就是通过二级市场、由相关官员与开发商“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的“利益均沾”。

  这起“偷天换日”的土地腐败案被查处,得益于当地群众实名举报。就是说,如果不是当地群众知情并实名举报,这起土地窝案还石沉大海,可能永远难见天日。虽然在这起土地腐败案中,合法程序掩盖着腐败暗流,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同时还涉及12名村干部。从市长批地,到相关部门官员办理手续,似乎水泄不通,但涉及到多个部门、几十名官员的腐败案,难道除了知情者举报,监督部门的触角就无法企及?

  对楼市调控中的土地监管,国土部门三番五次强调启动问责机制,可除了约谈还有什么铁的手腕?对于土地交易个案,尤其是二级市场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何以不深挖一锹?如果连与以往腐败案件有着惊人相似的“隐疾”都不能主动“出诊”,望闻问切,查个脉络分明,对症下药,问责从何谈起?!何况主管部门的督查还是“老子查儿子”,很难做到拉下脸来动真格的。指望坐在家里等举报,按部就班搞问责来斩断土地到楼市的“黑色利益链条”,显然不靠谱。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如何不让土地监管的制度漏洞成为下一个“落地式贪官”的后门,这确实值得反腐部门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