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权力之根”烂掉

时间:2020-05-16 01:1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欧阳毅
  一名在校大学生,在人事局长父亲的“申请”和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下,被安排进家乡湖南冷水江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上班,享受事业编制。此事经网络曝光之后,当地职能部门已经取消了被招收的“公子”的名额,相关责任人员也都正在被调查。(《新华网》2010年12月28日)

  《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考试作为公务员招录的重要形式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给立志于从事公务员职业来为人民服务的人们以公平、公正的机会。从事公务员职业在某种意义上就意味着行使国家权力,公务员进入机制无疑是权力来源之所在,是权力的“根”之所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则成为保障“根”正的制度。

  然而在现实的国家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构和其他享受相应财政待遇的事业单位)的招录中,类似上述冷水江市的事例并不在少数。本来用于保证权力“根”正的考聘机制,却被某些已经进入权力机构并手握权力的人轻松绕过,并以“根正苗红”的标准替代之。所谓的“根正苗红”无外乎欲招录之人与已手握权力之人有着“血脉”乃至于“金钱”——在某些视金钱为生命的人看来,金钱就是“命脉”——的联系。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可以预见的是,通过此种手段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会如何来“履行职责”、如何来“为人民服务”,如何来挣回他在进入过程中付出的“代价”以及如何在其掌握权力后将自己的道路复制到同样与自己有“血脉联系”的人身上,所谓“递罪”莫过如是……如此一来,那些立志于通过公平考聘机制进入公务员队伍而又非“根正苗红”的人们,则只能大呼“恨爸不成刚”,狂喊“投胎是个技术活”来聊以安慰自己,进而对权力机关和权力履行人更加不信任……当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聘机制“被虚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权力之根”就有了烂掉的危险!

  我国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范道路虽才走了十来年,但这绝不能成为容忍“权力继承”和“权力自肥”来腐蚀“权力之根”的借口。要保障权力进入机制——“权力之根”——的根正苗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享受财政待遇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考聘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势在必行。“阳光是医治腐败的一剂良药”,透明是防治“权力自肥”、“权力滥用”以及“权力继承”的反腐剂,完善考聘机制首要的内容就是要将考聘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另外,“惩前”是 “毖后”前提,对考聘过程的腐败现象要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到人,对其零容忍。只有让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聘机制落到之处,“权力之根”才能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深入更深更肥沃的土壤,吸取更丰富的营养;权力也才能“根深蒂固”,才能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