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三公消费”仅公开预算还不够

时间:2020-05-15 22:2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在线访谈时说,财政部将公开2011年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总体情况,中央预算部门相应公开本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3月9日《新京报》)

  多年来,“三公消费”既是存在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引人关注的现象,也是人民群众议论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一年仅“三公消费”便达9000亿元,已日趋异化为一种腐败“官文化”。因而,加强对“三公消费”的监管,严格厉行节约,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显然,在“两会”上,政府部门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呼声,首次表态将公开“三公消费”,这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进步,值得肯定。然遏制“三公消费”,仅公开预算经费还不够,必须再辅之以完善的配套措施。

  首先,公开的内容必须既有预算经费,也应有实际开支数。如果只公开预算经费,而实际消费开支只字未提或内部掌握,没有比对,公众就无从知晓其开支是否过大。因而,年初有预算公开,年底就应有实际运行情况公开,两者缺一不可。

  其次,公开的形式应真正透明。互联网的发展,为民众监督提供了最好的平台。而“三公消费”开支的都是民众的血汗钱,民众就有权利知道钱到底用在哪里,是否合理。如此,预算部门不妨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平台作用,将“三公消费”的详细清单一五一十地列出来,接受民众的监督,而非内部公开给自己看。尽管这需要勇气,但这是预防“筷子”、“轮子”等腐败的有效举措,也体现了政府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诚意。

  另外,在公开的同时,应加大问责力度。近年来,各地相继有官员因公款旅游、豪华购置公车等被曝光,但处理力度与民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严厉的问责机制,让“三公消费”成为官员不敢轻意触犯的“高压线”;财政部门也应把紧预算口子,对开支过大的单位坚决削减其预算经费,使其囊中“羞涩”不能乱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