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防变须加强自身修养

时间:2020-05-15 21:4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少葵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动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2月25日《人民法院报》)

  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一定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一方面,党性修养应当成为人民法官的终生课题。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一定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经得起各种风浪和复杂局面的考验,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另一方面,人格修养应当成为人民法官的自身之本。柏拉图认为,对执政者的人格要求是智慧,对武士的人格要求是勇敢,对平民的人格要求是节制,达到这些要求,整个国家便实现正义。加强人格修养,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始终做到荣辱经纬分明,廉耻界限清楚,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一定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尊、自警、自爱,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