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讥讽的国企巨贪“三员”外号

时间:2020-05-15 18: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2010年9月14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李人志之妻解亚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李人志和解亚玲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5月18日 《甘肃日报》)

  巨贪落马并不奇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利用职权单独或与妻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1105万元,另有921万元的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受贿次数之多,单笔受贿数额之大不仅为甘肃省之罕见,在全国也是一起影响较大的腐败案件。

  权力,是李人志聚敛钱财最重要的条件。而将权力发挥极致且到滥用无序的地步,是李人志腐败堕落的根源。也正因为大权在握且无人能监督,李人志将腐败的触角伸向国企的各个角落,凡能捞钱的地方,都会有李人志插足的身影。以致于在窑煤集团,员工戏称其为“出纳员、采购员、施工员”。

  报道称,案发后,窑煤集团的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李人志在窑煤集团想往哪投资就往哪投资,想让谁中标就让谁中标,想给谁付款就给谁付款,窑煤集团大小事宜基本由他一人决定,就连窑煤集团59周年厂庆纪念册、职工工牌都要由他指定熟人制作。

  俗话说:“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对钱财疯狂的占有欲望,使得李人志爱财、敛财、惜财无所不及,小至几元钱的职工牌,大到千万元的工程,李都事必“躬亲”,唯恐漏掉每一个捞钱的机会。一次其出差在外,单位按程序对某项目招标,李闻知后大发雷霆,立即中断外出行程返回推翻招标结果,重新按其旨意招标,事后谋取好处费10万元。如此置法律于不顾公然贪婪无耻,赤裸裸地暴露出了李被金钱俘虏后人性之丑和品性之劣。

  让人讥讽好笑的是,就在案发前一个月,李人志还在窑煤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亲自传达全省国有企业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反腐倡廉提出要求。而且,其生活极其苛刻、“抠门”,被双规时还穿着窑煤集团的工作服。一边贪欲膨胀、腐败无度,一边却俨然一副清廉样子,真是幽默。

  明代冯惟敏在《玉江引.阅世》一书中写道:外貌清廉,生来只爱钱。好似一鹭鸶儿毛色鲜,素质瑕玷,包藏吞噬心。两脚忙如箭,零碎鱼儿嗉里趱。用此话来刻画李人志的两面嘴脸,可谓恰如其份。

  据悉,在审讯阶段,李人志还念念不忘自己的10多套房产,常自言自语:“我在青岛的房子绝对升值……”。身陷囹圄,还困囿于钱财梦里不能自拔,做人做到如此的贪婪,也真是令人拍案叫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