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郑州火车站西出口投资一百多万元的公交候车亭,前一天刚刚建好,第二天上午就被强制拆除。执行强制拆除工作的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方面认为这是一个违章建筑,但是为何要等经过两三个月的施工建成后才马上强拆? (6月3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或许,在管委会的一声令下违章建造的候车亭眨眼间灰飞烟灭了,痛快而酣畅。但投资上百万的工程建成后旋即遭拆打了水漂,这绝非一句“违章”那么简单,其中隐匿的应是权力的傲慢和撒野。
不反对说,公交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事先按照程序报批相关的材料,并与火车站管委会充分沟通得到同意后才能开工。无视审批程序违章建造,这是公交公司的错,应予批评和制止。这既是火车站管委会的监管责任,也可避免资源的浪费,维护城市的形象和市民利益。
然遗憾的是,火车站管委会明知公交公司没有按程序报批相关资料就擅自动工修建,却一直袖手旁观、充耳不闻,作壁上观。待候车亭完工了,立马前来强拆。这表面看是在履职,可实质上更像是在利用公权发泄对公交公司“违章”的不满。
面对质疑,火车站管委会负责人言之凿凿地表示,他们“有强拆的权利”。是的,城市违章建筑频现,职能部门就当严厉处置、毫不手软。但问题是,此前火车站管委会为何不事前监督、主动监督,而非要建成之后一毁了之?倘若将强拆转化为事前的积极介入,纳税人的血汗钱还会如此白白浪费吗?权力信马由缰撒起野来,受害的必是百姓。
退一步说,既使候车亭属违章建筑应该拆除,但建候车亭的本意是为了方便市民、服务市民,在拆除时就应该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倘若市民需要和拥护,保留下来又何妨?就算违章或有碍城市形象,在市民候车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之前,暂时保留也是对民意的尊重。一味强调“违章”而无视民意,这样的强拆百姓不需要。
“违章”的候车亭强拆了,但由此暴露出的权力撒野问题不能忽视,一是必须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降低监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