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实现司法为民

时间:2020-05-15 09: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叶明生
  “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都是耳熟能详的词汇,更是我党90年光辉历程中所取得伟大成就的优良传统。同样适应当前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要求,更是人民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守的群众观点。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实情,需要各级法院及工作人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做好审判及相关辅助工作。当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司法便民、利民不应是一句口号,更不应成为谋求政绩的作秀工具。在落实具体各项司法利民措施的时候,应以确实方便群众诉讼、实现矛盾纠纷的化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只为了完成任务的硬性指标而不顾司法公平正义、确实化解矛盾纠纷的本质要求,违背司法规律性和目的性去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更不能为了谋求政绩以司法便民措施的形式当成一种政治秀。

  司法便民措施需要法院工作人员更多的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掌握群众的真实想法、体会群众的现实困难,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去体会群众的心。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互联网的威力不用在此赘述,在选择以网络方式对法院各种事务及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的时候一定要客观真实。数据的公布与真实情况应一致,不能夸大、也不应缩水;各种活动和措施的报道一定得真实,有的就讲、没有的就不要虚构。群众很难相信一个弄虚作假、胡编乱造的地方能够为自己主持公平正义。

  在法治前进的过程中,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很难做到十全十美,但需要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如果我们努力了,人民群众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因此,没有必要再用虚假的数据和虚假的事实去糊弄群众、阐释自己工作的完美。

  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刻理解、并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刻理解“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将审判职业作为谋生手段的认识提升到作为事业追求的高度,将实现个案案结事了的司法绩效数据指标提升到是实现个人理想的过程。

  只有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并把审判职业当成个人的追求和理想的时候,才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不偏不倚的坚守天平的公正,才能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不为物欲所动的廉洁司法,才能实现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