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均衡结案为法院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时间:2020-05-15 09:0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7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各审判、执行部门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执法办案工作。受王胜俊院长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聚精会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确保均衡结案,确保司法公正。(7月15日《人民法院报》)

  随着近年来人民法院受案数量的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局面日益显现,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尽可能多地办理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案件占用审限情况较为严重,导致审理周期过长,给涉诉群众来了一定的诉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也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均衡结案作为了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通过均衡结案指标加强对审判时间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解决好工作年度内结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结案数大起大落的问题。均衡结案对人民法院而言,是优化,也是更新,其重要性不言自明。故而,各级人民法院应牢固树立均衡结案的理念,将均衡结案落到实处,并将其作为当前执法办案工作的主流,依托科学均衡办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

  落实均衡结案当从服务理念着手。常言道:“事在人为。”对人民法院而言,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是司法服务的主体。可以说,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效果最终取决于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努力程度。因此,就人民法院而言,要想落实好均衡结案工作,就必须从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思想开始,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将均衡结案理念内化于心,让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深入每位法院和其他工作人员心中,沉心服务、耐心服务、倾心服务,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为均衡结案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落实均衡结案当从优化资源入手。在落实均衡结案工作中,其核心内容就是让时间和人力这两个审判工作要素的功能得以最大化、最有效发挥,继而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均衡有序推进。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紧扣均衡结案主题,合理使用审限,要尽可能杜绝突击结案和浪费审判时间、拖延不结的情况,严防出现案件多时低质量、案件少时低效率的现象,切实缩短办案周期,让案件始终按照审限要求平稳有序地运行。要科学合理地配置审判力量,既要充分考虑影响案件办理时间的各种变数,又要认真解决好工作量多少悬殊、办案压力轻重不均的问题,不能让部分庭室、部分法官疲于应对,案件积压,做到工作强度相对平衡。

  落实均衡结案当从制度建设着眼。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均衡结案作为一项新的考核指标,这项“利器”要想积极落实到位,需要用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机制加以辅助,否则将华而不实,甚至形同虚设。故而,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与均衡结案理念相匹配的审判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均衡结案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审限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和效率意识,将审判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通过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尽可能减少各种占用审限的情况,确保广大法官在履行审判职权的同时,履行好审判管理职责,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

  如果说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的话,那么案件质量则是第一要务的生命线。各级人民法院唯有把握好案件质量,将均衡结案等措施落到实处,不断为执法办案工作提质增效,才能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