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总结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实验,发现解决试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量刑规范化水平,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持续深入开展,中央政法委将于8月上旬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分赴东中西的12个省(区、市),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开展专项督查。(7月28日,人民法院报)
最高院自2008年8月始进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并确立了一批法院先行试点。2009年5月26日,各省高院应最高院的要求在本省范围内又确立了第二批法院进行试点。2010年3月,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全国法院全面铺开。
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效地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任意裁判行为;另一方面,量刑规范化有助于法官排除案外因素的干扰,独立思考,公正、高效裁判,提高办案质量。量刑工作的进一步公开、公正、透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权威性得到了明显提高,极大地消减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量刑存在的疑虑。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量刑规范化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却依旧需要法官具体运行、适用。就量刑规范化改革来说,作为一项制度,或者说法律制度、规定,总有缺陷、不完善之处,那么多少就会留下让“某些人”找到可规避的“蛛丝马迹”;就承办法官来说,他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法官。在成为法官之前他就有着七情六欲,在成为法官之后他也不可能四大皆空,那么,影响公正裁判的因素就浮出了水面。
规范量刑还需锻造法官“公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防线上的坚强“卫士”。司法者,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护法,这是基本准则。司法者,弃法、枉法、违法、弄法,背弃公心,背社会公义、弃人民“向心”,必将自掘坟墓。
“公心”是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裁判的基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尺码。人民法官没有“公心”价值观,失了基准,丢了尺码,社会将无公平正义,浑浊不堪。
“公正、廉洁、为民”,这是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全国法官必须遵奉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的理想和价值追求。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给司法公平正义、法官廉洁自律、法院司法为名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如何正确、准确、合理适用该项制度,不枉法、弄法,还需我们法官以一颗“公心”,“无私”、“无欲”,公正、高效、廉洁作出神圣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