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茂名市国土局副局长魏达标在广州市中院过堂受审。巧的是,与魏达标一同落马的茂名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劭前一天也在广州中院受审,并且是同一个法庭。两人均被指控滥用职权违法给14宗土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致使国家损失5000多万元。时光荏苒,昔日的同事如今却在庭上互掐,把责任推给对方,李劭称都是分管领导魏达标的错,魏达标则说一切都是正局长李劭让他办的。(7月27日 《广州日报》)
贪官互掐,这并非首例。江西国土厅厅长办公室被副厅长安装窃听器事件;天津港铁公司党委书记与总经理相互举报等,上演了一幕幕令人讥笑的腐败闹剧。
但是,站在反腐败的角度看,贪官的窝里斗或庭审中互相指责,这不仅仅是滑稽剧,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
剖析众多的腐败窝案案例,我们都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东窗事发前,不少腐败官员趋于自身利益因素考虑,往往臭味相投、沆瀣一气地结成“利益联盟”,貌似铁板一块。但一旦相互间出现利益危机,就作鸟兽散,或指责、或互掐,有的甚至刀戈相见。
事实上,无论如何信誓旦旦,贪官的“利益联盟”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鬼把戏。首先,这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一旦阳光曝晒就会露馅。其二,各怀鬼胎、同床异梦,注定了其不堪一击。第三,逃避罪责。基于此,只要腐败利益链条上出现某种断裂,互掐就成了贪官企图侥幸过关的“救命稻草”。
因此,虽然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能过于夸大,更不能倚重于这种互掐功效。毕竟,它如同贪官是小偷偷出来的、二奶举报出来的、大火烧出来的一样,作用有限。但它在某种意义上也提示我们,反腐败斗争的手段和措施必须多样化、立体化,在以制度建设为主的前提下,也可让贪官相互掐一掐、斗一斗,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