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9日消息,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许迈永落马前敛财超两亿元,以“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获“许三多”称号。姜人杰落马前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上亿元。(7月19日新华网)
两名巨贪同一天被执行死刑,可见司法部门的良苦用心,教育与惩戒的意义不可小觑。今天公布的两起案例,均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两案均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两罪犯同样都曾经担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领导,两人的主要犯罪行为也均与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相关,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等行政权力违规操作,为自己攫取巨额私利,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的确,对巨贪处以极刑,大快人心。一次杀俩,谁说贪官免死?!对贪官敲响的丧钟,就是百姓的福音。然而,如何让巨贪判死警钟长鸣,更值得关注。
人们常说,建国初期,杀了刘青山、张子善,就把全国的大小干部都震住了。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死刑时都是38岁,而七年前,李真被执行死刑时40岁。李真在看守所时向专案组写了一份长达近两万字的题为《心灵的忏悔》悔罪书,令人感叹不已,也震慑了不少年轻官员。那么,为何杀了刘张之后,就能杀一儆百,管了好多年;杀了李真,却很快就有了王怀忠、杨前线、郑筱萸、段义和、林福久、曾锦春、李树彪、文强以及今年伏法的姜人杰、许迈永,而李真之前还有胡长青、成克杰等?这确实是个问题。
应该说,巨贪判死,对官员还是具有非常之强的威慑力。可以说,每一次轰动全国的巨贪获死案件,都是一次以案说法、反腐倡廉教育的极好时机。官员们看到新闻后,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底下议论,都认同腐败就是一剂毒药,搞腐败就是饮鸩止渴,就是自毁前程,就是背叛党和人民,自绝于妻儿老小。前车之辙,不可不鉴。可见巨贪判死对他们来说是惊心动魄,触及灵魂的。然而,时过境迁,教训渐行渐远,巨贪判死的心灵震撼早已被金钱美女的诱惑所取代。而且从社会环境上看,法律制裁不仅没有使腐败现象成为众矢之的,社会“慕腐之风”反而相当盛行。其一是因为巨贪判死缓者居多,往往因自首和主动交代其他问题而被缓,在而对其巨额资产来历不明往往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其二是小贪小腐得酒得菜,把玩手中权力如自家汤勺,连“官二代”也跟着沾光。其三是查处腐败往往隔墙扔砖,“抓大放小”之后的一地鸡毛,令人们对腐败这东西爱恨交加。
以零容忍的反腐态势,使那些罪大恶极的贪官领受死刑非常必要,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但是,当巨贪判死成为公众的狂欢节日,当权力岗位出现了“廉政风险”,当贪官坐牢坐好了“三高”,当贪官在法庭上责怪组织上平时教育和管束不够,当这些年“贪官免死”成了与国际接轨和人性考量的争议话题,当期权腐败和“裸官”狡兔三窟,无后顾之忧, 巨贪判死的看点却不只是反腐用重典,而在于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上。“许三多”、姜人杰的落马都是权力信马由缰,本该受到的掣肘和监督形同虚设,甚至全然缺位。大量事实证明,只有全面实施权力公开运行、公布三公支出和官员财产和相关事项公示制度,才能防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遏官员腐败于萌芽之时,才能警醒官员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扎起牢固的篱笆,制约权力不会成为脱缰的野马,让官员不能伸手,不敢伸手,伸手必被捉,伸手必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