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7月12日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时,向全省法院明确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即一要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二要为民司法,便民利民;三要抓好队伍、提升素质;四要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摘自7月14日江西法院网讯)。
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便民利民、抓好队伍、打好基础,这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司法实践。目前我国正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建设体制模式将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也都将发生空前广泛的变革和全面地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必将随社会发展进步而发生深刻的变化,矛盾多发期、矛盾高发期将是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面对新时期、新机遇和新挑战,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任务也必然十分艰巨和繁重。张忠厚院长胸怀全局、从久计议,及时要求全省法院扎扎实实做好这四项工作,切中时势,有的放矢。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人民法院“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最基本职能就是在执法办案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法院“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的最好体现就是便民利民、满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的最根本途径就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官心中有人民,老百姓心中也才有人民法官,为民司法才能“青山着意”见行动。
实现个案的公正,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础。实现个案的公正,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底线。“一隅不谋,何以谋全局”,“一城不守,岂可护疆土”。借“一隅”、“一城”喻个案,想必有相近之处与相偕之理,一案不公,司法权威受损,司法公信遭贬。司法公正、公平正义的彰显与传播,靠的是每办理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靠的是以一个个的个案体现着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靠的是人民群众赞许的口碑。为民司法,便民利民,就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种有效举措,充分尊重当事人依法选择解纷途径和权利处分主张,掌握好运用好“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耐心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找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能调尽量调,当判依法判,才能确保实现个案的公正,确保做到依法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个案的公正,是人民法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司法实践,是人民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要保证做到并且实现个案的公正,法官除了具备职业能力之外,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始终“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个案裁判的程序、实体的公正性和执行的公正性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在社会文明、发展、进步,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阳光路上,新时期的人民共和国法官一定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以“个案的公正”构筑起司法公正的钢铁长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