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湖南石门被曝有副县长11名,随后,四川巴中市下辖的4个国家级贫困县再次被曝“超配县长”,其中以南江县有10位副县长为甚。“但这些都太少了,还是赫章牛啊!”有网友近日发帖说,贵州赫章县竟有12名副县长。记者调查后发现,12人中6人为挂职副县长。16日,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挂职不能算实职”。(8月17日羊城晚报)
成串副县长的看点不在贫困县,也不在是否超编。它不同于贫困县建豪华的楼堂馆所,劳民伤财,使本来就紧张的公共财政更加拮据,民生难点的投入捉襟见肘。而编制是个公务人员与岗位的静态管理方式,超编与否只是表象,一刀切的评价体系也是不科学的。如果说贫困县不该设那么多的副县长,是否意味着发达县份多几个副县长就很正常了?拿贫困县和编制问题来说事,显然是买椟还珠。
副职过多的看点在于如何从制度源头上治庸,强化官员效绩考核来倒逼精“官”简政。包括挂职在内的12名副县长都有事做,这不成问题。关键在于他们做了什么;达到了什么效果;花费了多少公共财政;成本与效绩的“性价比”、“盈利率”如何;12个副县长所做的事和解决的问题、取得的业绩,减少职数是否同样达到,甚至能做得更好等。对于整治“机关病”、“混混官”的“治庸风暴”,公众耳熟能详,但是,一曝十寒、百疏一密的运动式整治效果很短暂、很有限。不言而喻,常态制度的缺失是“治庸之后又见庸”的主要原因。
对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公务员的考核必须从改革评价机制开始。应建立新的制度与机制,侧重个性化考评,重点主要包括公务员工作业绩和内部协调情况,服务对象反映情况,创新和学习情况,与其工作相关的相关财务情况等,将内部考核权交给公务员的顶头上司,融入平时。以副县长为例,我国法律规定副县长是由县长提名,人大任命的。县长是由人大代表选举、人大任命的。将副县长的考核权交给县长,是可行的。副县长对县长负责,县长对人大负责,副县长岗位出了任何问题,县长要承担责任,直到依法被人大罢免。不过,上司考评不是单一的考核方式,我国应探索立体化公务员考核办法,实行上司、服务对象评议以及专业评价相统一的综合评价考核方式,将公众评议制度引入考核体系。
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应正视我国党管干部的重要原则,无论是领导干部的职数增减,还是推荐领导干部的人选,都要拿出科学翔实的效绩考核数据,向党委提出建议。如果经过考核和综合评价分析,贵州赫章县只需设立3~5名副县长职位,那么,重新择优任用后其他的则依照相关规程调动或免除。总之,官员效绩考核是个复杂的课题,同时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要想让公众的眼球不再盯着多少个副县长,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评价考核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