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点全面推进法律实施工作

时间:2020-05-15 01:5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赵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加强法律实施工作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徒法不能自行”。“法律的公正只能由公正的法官去创造”。再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就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社会管理职能将受到限制,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受到损失。所以,在制定法律、实施法律、监督法律三个过程中,实施法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要全面推进法律实施工作,各级法院必须做足基本功,从质量、效率、廉洁、服务四个方面来提升司法水平。

  抓质量,提高服判息诉率。质量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没有质量,其他一切都谈不上。狠抓审判质量要求法官严格遵守程序,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出事实清楚、理由充分、逻辑鲜明的判决书,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让人服气;狠抓审判质量,要求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建立起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审判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狠抓审判质量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强化对社会突出矛盾的控制力。只有抓好审判质量才会树立司法权威,才会减少信访案件,才能真正实现法院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抓效率,减少案件在途时间。法谚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在案件审理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要保证不超审限,而且在审限内尽量要尽量压缩结案期限。开庭后要尽快评议,尽快履行院内审批手续,尽快下发判决。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加强速裁机制建设,加大调解力度,最大程度的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消除怠惰思想,能马上办的事情不推拖、不耽搁,注意均衡结案,不搞年底突击结案。在办案过程中,要坚决消除人为设置障碍,人为拖延办案的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的现象。

  抓廉洁,消除司法腐败。法官队伍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灵魂。法律体系的实施效果与法官队伍的廉洁程度有着直接关系。没有廉洁,法律体系将自废武功。抓廉洁要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教育树立法官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加强监督依法约束法官职业行为,通过严打司法腐败消除极个别法官的侥幸心理,通过领导表率作用来树立整个法院队伍的廉洁风气,通过干部选拔制度和奖励制度改革不让老实人吃亏,建立起廉洁者受益、不廉洁者受害的公平体制。各级法院要把廉洁作为关系法院生死存亡的大事常抓不懈,通过建立教育、监督、预防、打击的综合防治手段来逐步消除司法腐败行为。

  抓服务,便民利民,使群众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带给他们的利益。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目标,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唯一标准。提高服务水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立案工作要方便快捷,服务要热情周到;信访工作要耐心细致,推进信访案件的实质性解决,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审判工作要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不偏不私,正大光明,让双方胜败皆服;执行工作要强化执行力度,努力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用好强制措施,切实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大调解体系,大力开展帮教和法制教育工作,对确实困难的群众开展司法救助。总之抓服务就是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

  法律实施工作涵盖了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只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突出质量、效率、廉洁、服务四项工作重点,我们在短期内就会抓出成效,再通过长期的坚持,一定会全面提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水平,使各项法律得到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