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市,一个隔鄱阳湖上百里,只有13.8万人的小城,不产“鄱阳湖龙虾”,日前却耗资600余万元办起了“首届鄱阳湖龙虾节”。结果,200多人参加“万人龙虾宴”导致急性肠胃炎入院治疗。百姓怨声载道。(8月14日新华网:《江西瑞昌600万办龙虾节摊派门票 ,200余人腹泻》)
“造势”变“肇事”,“龙虾节”反成“龙虾劫”,这是当地政府始料不及的。瑞昌明明与龙虾无缘,为何要投入数百万,花钱请歌星,大办所谓“龙虾节”?从根本上说,盖因浮躁心态和投机心理作祟,主政官员存在严重的“政绩焦虑症”。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如何处罚“公款追星”行为作了明确规定: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2005年7月29日江南时报:《国务院法制办:严查公款追星》)去年6月底,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要求未经批准的活动立即停办;对滥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2010年7月7日北京晨报:《中央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党政机关滥办庆典研讨会》)
据中国节庆网统计,全国每年有大小5000多个节庆活动。这里面隐含了多少官员的“政绩冲动”?中纪委未必清楚。近年,有多少官员因违规“造节”、“公款追星”而被行政问责?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迄今为止,一个都没有!既然,相关禁令成了一纸空文,违规成本几近于零,今天,瑞昌官员可以凭空造个“龙虾节”,那明天,他们的党校校友们,还会鼓捣出其他什么劳民伤财的“XX节”来?这,恐怕只有天晓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