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言公开“三公经费”接近尾声

时间:2020-05-15 01: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公开接近尾声。截至昨日,98个中央部门中,除了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和港澳办尚未公布之外,其余部门均已公开。(8月10日 《新京报》)

  若单从公开“三公经费”单位的个数看,98个部门中仅只有3个部门尚未公开,基本上说可以告一段落了。然从公开的目的看,“三公经费”公开远未接近尾声,甚至挑战、困难多多,任重而道远。

  纵观已公开情况,显然问题不少,离公众的期望差距较大。

  一是公开大都停留于粗线条“看不懂”。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不具体。大部分单位只公开大的支出项目,而具体将各项支出数额、用途、原因都标注清楚的,却少之又少。二是公开形式简单。不少单位公开采用简单的统计图表和数据,且过多使用专业术语,让人雾里看花。如此,数字干巴、开支糊涂,百姓看不懂,也就“懒得看”,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是缺失制度约束处于“被公开”。按要求,各部委必须在6月份悉数公开,可真正按期公开的也就科技部等一两家,其他单位大都是迫于舆论压力在无奈中“被公开”,没有真正将其当作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因而,公开时敷衍塞责,虚于应付,缺少虚心接受监督的诚意。

  三是对暴露出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尚无下文。比如,许多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占“三公”支出五成甚至六成以上。如此频繁出国,到底是因公还是公款旅游?一个副市长尚去过60多个国家,中央单位的“长们”又因公周游了多少国家?对这些问题,不能列个笼统的数字了之,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有个说法;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应该在“怎么办”、“如何预防”上想办法、出举措。否则,轻言说结束,公开也就成了一场集体秀。

  真正意义上的“三公经费”公开,并非公开几组简单的数字了事,其落脚点应是后续制度上的规范,这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一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真正将知情权、监督权交给公众;二是健全公开长效机制,用制度促使公开常态化;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滥用、乱用“三公经费”和以权谋私者,必须一律实施问责。

  公开只是手段,有效监督才是目的。因而,“三公”公开必须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这是公众所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