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观点转化为司法作风

时间:2020-05-15 01:3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盛永 孙玉兰
  近来,全国各地法院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就贴近群众增强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等命题,提出了很多重要见解,值得延伸思考和实验。笔者赞同之余的思索,是要把群众观点转化为司法作风。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对待群众的立场和态度。主要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等。在司法领域贯彻党的群众观,不能就观点说观点,而要把观念付诸于实践。因此,法院以及法官要把群众观点融化到行动上、作风中,首要做到“一二三”:

  保持一份“赤子情”。法官手中掌握的“生杀予夺”大权,是人民授予的,人民有权监督管理我们;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一定要反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做好工作务必以民为师等。这些简单道理,有人却要搞反,称上访群众“刁民”,对人民做点好事想要“回报”,甚至自我标榜“爱民如子”等等。很多优秀的人民公仆甘当“人民的儿子”,法官也要有做“人民的好儿女”的情怀,放下架子,拿出“孝心”,奉献人民。

  盯紧两个“聚焦点”。法院及法官最应该关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点和不满意点。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错综复杂,对抗性不断增强,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群众要求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假如我们满足不了这些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就会“发酵”原来瑕疵般的“不满意”,进而再产生新的“不满意”。故此,法院以及法官要睁大眼睛研究群众需求,在法律的框架内,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不满意什么就整改什么。只有这样,才会让人民登上“满意”之车,从“满意”出发,走向新的“满意”。

  用好人生“三件宝”。法官树立群众观点,要演好三个角色:一是“法律懂佬”,懂佬是农村街坊的“办事角”,通情达理口才好,见解独到办法多,能办难事威信高,法官要长上懂佬的嘴巴,把法理变成民间俗语,把话说进当事人的肺腑,赢得佩服和信赖;二是“司法护士”,护士比较慈善,善解病人痛苦,重视弱势群体,不求私下回报,法官对待人民群众要有护士心肠,不管服务对象多么“不耐看”,以及“毛病大”,依旧一视同仁,换药清污,微笑服务;三是“送法邮政”,法官对群众的具项司法服务,要有邮递员那样的腿,一勤二快三仔细,送法上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