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的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法院开展监督联络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监督联络工作水平,确保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9月7日《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始终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广大干警习惯并学会在监督下行使司法权,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现实期待,又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根本属性的内在要求。监督联络工作,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切实加强,积极推进,确保监督联络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要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要求与新期待,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使自身工作在更为健全的监督和沟通机制下有序开展,在更为公正的环境和氛围里科学推进,这都离不开与人大的联络沟通,离不开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人民法院只有从监督联络工作入手,不断提高监督联络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主旨,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服务的职能。
加强监督联络工作有助于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人民法院干警是司法服务工作的主体,其工作作风是司法服务的“晴雨表”,将会直接影响涉诉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感情态度。当前,少数法院干警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效果欠佳,给当事人留下了不良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服务工作的发展。加强监督联络工作,透过人大的有力监督,对法院干警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干警从自身着手,主动更新服务中的错误理念,积极修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用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给广大群众以如沐春风的感觉,从而不断增强涉诉群众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信任度。
加强监督联络工作有助于提高司法服务质效。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其司法服务工作应是公开和透明的,也应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成员皆是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权。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监督联络工作,其实就是主动搭建接受人大监督的平台,切实密切法院与人大的联系,使司法服务始终都在人大的监督下有序开展,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同步推进,确保其每一件案件都能让当事人信服,确保每一项司法服务都能让当事人满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程序开展,经得起人大的认真监督。
加强监督联络工作有助于增强法院司法公信。“公开铸就公信,公正捍卫公信。”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是建立在公开公正地处理每一件案件、热情高效地提供每一次服务之上的。通过监督联络工作,一方面以监督为视角,让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中去,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以支持为目的,让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直面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便捷地掌握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帮助解决问题、改进不足,将监督支持工作做实做好,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毋庸置疑,让接受监督理念入脑入心,让司法服务愈加公正公开,这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广泛共识。深入推进监督联络工作,努力开创监督联络工作的新局面,是强化司法服务的有效举措,理应长期推动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