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9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监督联络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其成效如何,关系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权威,关系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虽然,这些年以来,人民法院已经把监督联络工作列入了常态性的日常工作,但把做好监督联络工作提到“关系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权威”、“关系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的新高度,还是首次。这足见监督联络工作在人民法院总体工作中的突出地位和深远意义,是人民法院工作中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王胜俊院长就此项工作也明确指出:“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切,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推动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对法院和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考验。”从这里面我们可以清晰而深刻地读出做好人民法院的监督联络工作的三层意义:一是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就是人民法院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吸纳民意,及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切与期待,自觉以人民满意的标准来改进司法工作,提高司法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二是做好监督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和推动司法民主、坚持群众观点、坚持人民司法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是司法人民性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三是做出监督联络工作新成效的要求,既是人民法院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新的压力对法院队伍和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工作能力的新考验和新挑战。
做好监督联络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既要有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保障机制,更要有“关系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权威,关系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的思想理论和意识认知高度。对照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让人民满意”的唯一标准,想想“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的庄严承若,再与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人民法院的工作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将监督联络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盘考虑、周密部署,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共同确保监督联络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是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思想认识上的崭新飞跃,更应是结合本地实际,总结既往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效能,逐步实现监督联络工作规范化的崭新实践。
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做好监督联络工作对数量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权威,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的意义也自然越来越突显。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和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更加强烈,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是新时期最为突出的时代特征。只有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监督联络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就能及时回应和应对,就要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和办法,我们的工作就能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满意。
做好监督联络工作,实质上就是畅通人民司法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渠道,架通司法走近民众、民众走进司法的桥梁,坚持和推动政治文明、司法民主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开展监督联络工作,也是司法活动中实现民主监督、民意表达、民智集中、司法制度完善的一个重要平台。认真、扎实做好监督联络工作,是适应和开展好新时期审判工作的时代需要,是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历史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