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出席博鳌法治高端讲座时提出,法官要有思想懂国情行法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官要更加注重在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的总结上提升司法能力,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司法需求。
有思想,有人也许要问,谁没有思想?这里张军副院长所说的思想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思想,笔者想,它肯定是饱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律思想,是富于科学发展观念胸怀服务大局思维的和谐理论思想,是像刘云山同志近期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所说的明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群众思想,是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法官思想。
有以上四种思想的法官才算得上真正有思想的当代法官。
所谓饱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律思想,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中国政治和法治实践中总结形成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基本理念为主要内涵的法律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中国国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为民执法,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公平正义等这些基本元素,这是一名当代法官的必备思想素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同志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进行比较后指出,要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主要的是要理解中国国情,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法治,同时必须同中国的伟大复兴和中国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可见,这样的符合中国特色的当代法律思想不会轻易就可以掌握的,它需要我们新时期法官在实践中不懈地努力和思考。任何司法改革都不能背离这一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只有这样,你才能站得高、看得远、做得实、行得通,成为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
做一名富于科学发展观念和胸怀服务大局思维的法官,就是要时刻把科学发展和服务大局放在心上。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共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它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并已被写入党章,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七一讲话”更是这一思想的系统总结和升华。任何一名共产党员,任何一名当代法官,任何一名以追求法律公平和公正为己任的法律工作者都必须深入学习讲话全文,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其思想精髓。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大于一切,公正是目标,而唯有树立大局意识才能做到这些。审判和执行等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民生幸福服务。
要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关键是要知道“我是谁”。这么简单的问题就是有人不清楚,所以在这次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刘云山同志再次把它提了出来。当前,我们的一些领导和干部之所以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成为“为人民谋福利”的反面教材,根源就在于忘记了“我是谁”。我们的当代法官也不例外,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法官,我们与那些西方法官的根本区别就在“人民”二字。我们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还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像陈燕萍、宋鱼水、尚秀云等先进法官那样,胸怀大爱情系于民,保持一颗为民之心,时刻心中想着群众,脑中记着人民,案中服务人民,这样才能办好各类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是谁?我是一名人民法官,这应当成为每一名法官的口头禅。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当代先进法官的思想灵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中关于和谐世界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从建国初期到现在,所有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无一例外地证明,一个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一名法官是多么重要。而那些最终栽倒在腐败和法律脚下的法官腐败分子,则证明了一个相反的真理,那就是,有猪栏般的思想便产生违法乱纪的执法者。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时期,更需要思想坚定的法律守护者。人民法官应当做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基层实践者。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诱惑充满定力,不为一切诱惑所动,时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时刻抱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方针,从每一起案件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法律的每一环节做起,你将会是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好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