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等五部门部署的新闻战线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已经将走过一个月的历程。这项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闻舆论正确导向,推动新闻宣传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的新闻舆论新闻宣传工作目标。
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着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传递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服务宗旨、宣传法院工作成效和服务人民群众、架起司法走近民众和民众走进司法桥梁的重要职责。做好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从事法院宣传工作的队伍(含专业与业余)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参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坚持党的新闻事业性质宗旨,履行新闻工作责任使命,落实“三贴近”要求,多出吸引力强、感染力强、可读性强、引领力强的法治宣传新闻作品。以弘扬法治的主流舆论,达到改变人们的思维、判断、审美、行为方式,塑造人们与时俱进的思想、生活方式的宣传工作目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走转改”是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
回首人民法院过去的宣传工作,是成绩与不足共存。有人曾著文直言:“长期以来,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与形势发展和民众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有的法院停留在陈旧、落后的宣传方式上,‘黑板报’稿件多,新闻报道少;一般消息多,深度报道少;报道措施多,报道成效少;普通宣传多,树立典型少。有的法院的宣传思路狭窄,内容老套,方法死板,形式单一,停留于表层、肤浅的数量堆积,没有特色、深度和专题策划,精品不多、重点不明、影响不大、深化不够。”且不管这说法系个性还是共性,但足以说明,其中的差距就是在新闻宣传产品“出厂”之前,没有“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新闻动机和宣传意识,没有明确新闻工作的坐标,没有在良好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上下功夫见成效,没有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由于做新闻宣传工作的群众观念还不够强,因此就不注意在学习运用群众语言、提升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见成效,出来的新闻宣传作品就难以体现清新朴实、生动鲜活、言简意赅的文风,达不到让人们爱读爱听爱看,实现最佳宣传效果。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专门看望参与“两会”新闻报道工作的人民法院报社各记者站站长、各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和人民法院报社中层以上负责同志时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视察人民法院报社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把握方向、贴近实际、改革创新、科学管理”作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努力推动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沈德咏还明确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司法宣传等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对人民法院有效回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继承弘扬新闻工作的优良作风,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就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人民法院新闻宣传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在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域开展好“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其本质就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最好实践。新闻宣传工作的“走转改”,就是要建立完善有利于从事法院宣传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机制,推动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成为新闻战线的自觉行动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追求,使民情民声民意民智走进新闻宣传视野,使法治主流舆论引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稳定、有序、和谐发展。“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只有如此,法院新闻宣传作品才能是“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清新朴实、生动鲜活、吸引力强、感染力强、可读性强、引领力强的法治宣传新闻作品,才能拥有更多的读者群,才能实现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最终目标。
“走转改”,实质上就是要求我们从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队伍时刻“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拜人民为师”,“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这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一条重要指导原则。“走转改”,就是在落实实践这个要求和原则。主流法治舆论,要在坚持群众观点中确立,要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弘扬,要在“走转改”中来发掘和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