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院长曾经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出要真正把基层法院建设成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具体要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基层联系点法院院长座谈会,听取基层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工作科学发展作出部署。这是司法工作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是全面提高服务“十二五”司法能力的基础工程,是迎接新时期面临巨大挑战、有效树立和提升人民法院形象的着力点。
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基础在基层,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服务宗旨基础也是在基层,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新的压力也大多是在基层。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基层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快速增长,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和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使人民法院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等等问题,不但仍然客观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在边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存在队伍不稳定、人难进、进难留的问题。要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是基层法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面临严峻考验,也是基层法院执法办案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巨大压力。基层法院每天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触基层组织和各种社会经济组织,直面各种大小繁简矛盾纠纷和错综复杂的熟人社会关系,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因此说,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
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才能打牢基础,夯实根基。结合基层基础工作的实践和特点,来抓基层打基础,才能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工作目标。
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包括:一、四级法院共同面对协调联动的能力,形成基层基础建设是全国四级法院共同面对的工作模式,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科学决策。二、敢于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能力,要在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中积累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三、基层领导班子带队伍、抓管理、为大局的能力,要使基层领导班子成为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模范,切实在基层队伍中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既有战斗力,又有权威性。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过硬的工作措施,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四、基层队伍专业型、知识型、实践型的能力,这是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条件,是基层队伍业务素质的基础,是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五、基层队伍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能力,这既是司法能力、司法水平、法律适用、案件质量的综合体现,也是使所办理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能力所在,是基层队伍应具有的真功夫真本领。六、基层队伍守廉洁、抗干扰、秉公正的能力,这是基层队伍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人格魅力的体现,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七、应对突发事件、化解风险、保障安全的能力,基层的司法实践中特别要善于应对突发事件、善于化解司法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善于护卫机关、法庭、秩序、人身的安全,保证审判执行顺利、有序、有效进行,是基层队伍中一种不可缺失的能力。八、讲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司法实践中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善于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在做群众工作中聚群众智慧化解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九、沟通协调、办案又办事的能力,这是基层法官队伍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办好案件、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综合能力,是基层法官办好案又办好事,实现人民满意、基层组织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必须具备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十、处理熟人社会中各种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的关系的能力,基层法院队伍的地缘、人缘的特殊性,要求基层法官及基层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有善于处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的能力,才能保证办理案件不受干扰,又不置自己于“孤立”之尴尬。
加强这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基层法院虽然是“主力军”,但离不开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支持,更要依靠上级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有力协调和积极推进,才能真正实现、扎实体现“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基层人民法院也才能更加信心百倍地迎接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压力的新挑战,更好地实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