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新时期司法宣传的主阵地

时间:2020-05-14 22:1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刊工作座谈会8月2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讲话中强调,要把握方向,创新思路,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全面提升人民法院主流媒体的影响力。(8月24日《人民法院报》)

  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人民法院已走过了几十个春秋。就在这几十载沧桑风雨中,人民法院广大干警用他们的深厚的专业知识、无比的热情和有效的服务,为人民群众化解了一件件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营造出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然而,“好酒也怕巷子深”。司法服务不是孤立的,是公开公正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让群众知悉了解,也需要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与法院形成良性互动。

  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司法神秘感的影响力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心中的疑惑急需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宣传给予解答,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司法需求与期待也在企盼法院通过司法宣传积极回应。可以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被赋予了更加重要的任务。各级法院要不断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努力打造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阵地,为人民法院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把握正确方向。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与民联系沟通的重要纽带,其工作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评价。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审判机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不断加强党对司法宣传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司法宣传工作纳入到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任务,在司法宣传中始终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为出发点,以服务辖区发展大局、民生需求为着力点,以全力营造和谐、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为落脚点,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用坚决的态度、有效的举措,确保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始终把握社会发展的脉搏,始终唱响时代的主旋律。

  要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植入为民理念。一直以来,为民都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最终目的。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服务宗旨的引导下,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也应该具备浓厚的为民思想。为此,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要始终贴近人民群众,始终立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宣传工作人员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及时挖掘、深入报道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在服务大局和群众中的作用、经验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贴近群众生活的事例去讲述法院的工作,用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典型案例去开展宣传普法工作,用积极回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方式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努力增强司法宣传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要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注入创新元素。当前,司法宣传工作与司法服务一样,面临着非常好的发展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关键在与不断创新。只有创新,司法宣传工作才会进步,才会发展。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壮大,舆论宣传做得好,可以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司法宣传工作要始终高举创新旗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强化正面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对负面舆情的引导能力;要切实解放思想,拓宽宣传渠道,与各种媒体通力合作,创新司法宣传的内容形式,认真撰写司法宣传作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要注重对司法宣传人员的能力培养,确保宣传人员学会用时代的标准审视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打造一直充满活力的司法宣传队伍,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也将承担更加光荣的使命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各级法院只有不断推进司法宣传工作,用积极有效的宣传成果回应群众的需求期待,才能为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