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7月27日发布消息称,重庆市上半年共查办职务犯罪641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121人。看到这样的消息,我们在为重庆检方大力打击职务犯罪喝彩的同时,也不禁为职务犯罪的猖獗而感到触目惊心。
从数字中看,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平均每个月都有一名厅级干部因职务犯罪落马,平均每个工作日几乎都有一名县处级干部因职务犯罪而遭到查办。尽管党风廉政工作反复被强调,甚至已经显得有些老生常谈,但在事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感慨:党风廉政工作所取得的效果似乎并不乐观。
是什么原因让职务犯罪如此泛滥?如果说缺少了监管,中纪委、监察部、检察院等等各种部门机构并不算少;如果说缺少了制度,各种法律法规各级文件规定可谓层出不穷;如果说缺少了教育,各种廉政课程各类反腐倡廉活动算得上花样翻新……党风廉政工作看上去开展得如火如荼,实际效果却事倍功半,这就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在监管方面,纪检部门在打击职务犯罪反腐败方面的确取得了突出成绩,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领导、某某官员因为贪污受贿或是滥用职权而被绳之以法的消息,在感到大快人心的同时我们也不免疑惑:为什么这些官员动辄贪污上千万甚至过亿元才遭到查办?这实际上从一个角度说明了我们监管工作的滞后。一个官员的职权越高,对其监管的措施就应更紧密更全面更常态,如果我们能够尽早发现官员腐败的苗头,在其职务犯罪的初期就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不仅可以及时挽救官员个人,也可为国家避免相应的财产损失。
而近年来在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上,“自首立功”情节的滥用、缓免刑适用得过于宽泛等因素也会让某些官员存有逃脱制裁的侥幸心理。各级单位内部党风廉政的条文规定,往往是纸上谈兵空有其表,并不能真正对官员起到约束作用。至于一些廉政教育思想教育,也多半像喊口号一样让人过耳不过心,无法收到教育成效。于是,一些官员肆无忌惮地做起了国家的蛀虫硕鼠,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损失了国有资产,败坏了党风党纪,践踏了社会主义法制。
唐代皮日休曾在《鹿门隐书》中感慨道:“古之官人也,以天下为己累,故己忧之;今之官人也,以己为天下累,故人忧之。”在一千多年后的现代化中国,切莫让人们发出类似的感慨。面对日益猖獗的职务犯罪,必须开展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平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问题,明确相应的法律适用,并将廉政教育目标化具体化,从根源杜绝官员腐败。
至于那些正做着或准备做硕鼠的官员们,也请你们不要忘记柳宗元在《永某氏之鼠》中说过的话:“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