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是一个大工程,它的本质是对法官群体进行精神塑造和价值引导,让广大法官对公平正义这一法律价值由认同到尊崇,最后升华到自觉地践行,就如同一面旗帜指引法官不断前进而不让其误入歧途。法院文化建设的理想状态是,通过文化熏陶和价值引导,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法官能够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使命,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律,并能够将这种优良作风一直传承下去。但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一些法院的文化建设重其表而不重其里,流于形式,成效甚微。如何开展好法院文化建设,笔者谈谈几点体会。
(一)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渗透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切忌“孤立化”。法院文化包含精神、物质、制度、行为等多个要素,涵盖法院的方方面面,从法院场馆的设计、办案用具的制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法官执法的一举一动,无不体现法院文化现象。因此,法院文化建设事关法院工作全局,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探索,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抓好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但是,当前法院一些同志误读了法院文化建设,没有真正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文化建设当作了一种“单纯的文化活动”,与其他工作完全割裂开来。还有的甚至将法院文化建设简单等同于搞几次文体活动、举办个学术论坛、建设个文化长廊等活动,完全把文化建设当成一种“点缀品”。针对此类现象,笔者建议,应当把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这也是做好文化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应重在落实,做好结合文章,把法院文化建设融入到执法办案、日常管理、干部选用、廉政建设等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找准和选好具体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提高法院文化建设的渗透性和感染力。
(二)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门管理学问,必须与法院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忌“偏颇化”。文化建设是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过程,是一种高层次管理。将管理植根于文化建设之中,利用文化进行“控制”,能够达到“无为而治”的最高管理境界。但是,当前一些法院忽视文化建设的管理功能,把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当作一种休闲娱乐活动,这就走偏了方向。因此,我们应当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种管理理念,通过文化与管理的结合,不断地提升管理的层次和水平。要实现文化建设和法院管理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求我们在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时,突出法院文化的指引功能,注重法官情操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念的教强化和巩固,充分利用文化这一无形“标尺”来规范和约束法官行为,避免法官恣意乱为;另一方面要求我们在进行法院管理时,尤其要重视管理的“人性化”,给予法官足够的人文关怀,尊重法官人格,尊重法官职业特点,尊重法院工作规律,力戒简单粗暴。
(三)法院文化建设是一种精神熏陶,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切忌“短暂化”。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文火”和“慢功”,需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切忌浮躁。同时,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还需要做好“三个贴近”。一是贴近法官工作生活,以法官喜闻乐见的方式去开展,让法官乐于参与和接受,从而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二是贴近中国国情,从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权架构方式出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和“二为”工作主题,从而使法院文化建设适应我们的土壤,真正造福于法官和广大人民群众。国外的法院文化虽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但并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绝不能盲目照搬。三是贴近现实工作需要,从推动法院工作现实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比如,遇到法官身心疲惫的时候,我们可以多开展文体活动,以缓解法官工作压力,促进法官身心健康;遇到法官作风消极的时候,我们可以利用一些励志人心的文化活动,给法官鼓劲打气,增强法官工作干劲;当法官廉洁出问题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强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法官的司法廉洁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