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校车如“官员的轿车”又何妨

时间:2020-05-14 18:3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朱波
  9月21日一大早,阜阳市交警二大队连查3辆铁笼子校车后,其中一辆货运三轮焊上顶棚后,摇身变身校车。原本装几名竟装十几名甚至几十名幼儿,大队教导员张明眉头紧锁:“翻遍交通法规,发现最多只能处罚50元,这根本形成不了威慑。”(9月21日《颍州晚报》)

  无独有偶,据《羊城晚报》报道,近日,河北省迁安市交警拦截了一部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原本核载8人的面包车里密密麻麻塞下了64名小孩,加上司机和老师共66人。当地交警部门表示已开始调查此次超载事件。

  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现如今,一些地方都抛弃其公益的本质属性,把校车简单地推向市场,无形中加大了校车的管理难度,加剧了校车的危险系数。

  媒体介绍,美国的中小学都有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漆着特别醒目的黄颜色,与其它车辆别无二致。校车运营时,包括警车,统统都得停下来让道,总统的驾座也不例外。当学生上下车后,司机认为学生安全了,出牌示意,其他车辆才准通行。这就是为了保护国家的下一代,美国法律赋予校车的权利。

  众所周知,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笔者认为,各地要保障校车安全,首先要给校车一定“特权”,比如,规定特殊线路,其它车辆不准恣意赶超校车等。其次,校车也应像“官员的轿车”那样,需要政府公共资金的全力倾斜,以保持校车“公益属性”——见了校车运营,要有“大家都别动,让校车先走!”的意识。毕竟,在国内现有经济条件下,校车赢利还不大现实,急需给予财政支持。另外,还要从校车制造、管理及经营模式上,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严禁个人用三轮车私改校车,严禁超载,切实保证校车安全。与此同时,校车还要“上户口”、建档案,校车驾驶员和跟车人员更要与校方签订劳动安全合同,严格要求保证校车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