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召开“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俞正声在会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干预。要坚持司法公开,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使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的检验。(9月21日《人民法院报》)
不难看出,司法公信力的稳步提升需要叩开司法背后的“三重门”。即:独立办案、司法公开、公正廉洁执法。这不仅是新时期对法院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更是民众对司法公信力发自内心的永恒追求。
坚持独立办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规定的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中,很多案件的处理过程还不尽如人意,法官在办案中还经常受到外界的干扰和牵绊。保障法官独立办案的权力是充分保障宪法正确实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和源泉;保障法官独立办案的权力是确保案件公平公正裁决的重要砝码。只有将法官置于社会环境中的“真空”中,司法的坐标才能守望在天平的中点。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应当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独立办案、独立思考,不断推动司法工作的良性运转。
坚持司法公开。司法不可能在象牙塔中运行,其运行的轨迹和流程应该从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现在世人面前。只有将司法置于民众的“阳光”下,司法才不会腐蚀变质。培根在《论司法》中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法的行为后果严重得多,因为这些不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是污染了水源。”因此,只有将司法的内在要义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展现在民众面前,才能得到最有效的监督和评判。司法公信力的前进脚步才能更加铿锵有力。
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廉洁执法是对司法干警提出的永远不变的要求和标准。公正是司法的本质要义,司法的终极目标就是将公平公正的理念运送到当事人的家门口,任何偏离了公正坐标的司法裁判无疑是误入歧途的,最终遭受损害的是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廉洁是党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党和国家为确保干警廉洁办案,不惜花费大力气出台“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期用“防火墙”将不良风气隔离在司法“金字塔”之外。法院干警理应不辱使命、担当重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做到“警钟长鸣”,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受外在诱惑的任何影响。
毫无疑问,新时期的法院干警面临着更大的工作压力,但是只有肩负压力才会产生动力。我们应当不断武装自己的思想,升华自己的情操,坚持独立办案、公开司法、公正廉洁执法。我们相信,只要叩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三重门”,司法的希冀之光必将照亮人世间每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