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获悉,汝阳县原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因“艳照门”事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的其它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月16日中国新闻网)
今年8月初,网络曝出河南汝阳县人大某主任上演“艳照门”,备受公众关注。随后,洛阳市纪检委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经查,确定网帖中的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田汉文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涉嫌其它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艳照门”的当事人不仅受到党政纪处分,而且还牵出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因此而受到刑究,这应该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和发声追问。
近年来,各地纪监部门从针孔摄像机到微型录音笔明查暗访官员,花了不少钱。江苏泗洪县还聘请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担任“秘密监督员”,对官员“8小时之外”进行盯梢式监督。而网络曝光是成本最低的监督方式,在三公支出日益收紧的当下,政府更应乐见这种几乎是零支出的监督方式。官员就像是一张试纸,到网上一晒,清廉与否,分辨“颜色”,立马见底,这比例行公事的监督方式要务实得多,有效得多。汝阳县的“艳照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当地不妨通过感谢网友,彰显接受网络监督官员的诚意,激励网民积极参与到对官员监督的行列中来。
然而,也要看到,一起起“艳照门”、“日记门”、“微博门”、“裸聊门”让“网络恐惧症”患者的病情不断加深,一些地方采取回避、封堵、公关以及草草了事等手段来处理网络事件。谁都不希望自己的辖区里出现“艳照门”这样的糗事,但既然出现了,就应该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将事件查个水落石出,无论对一个地区的形象,还是对于涉事官员本身,都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涉事地方政府措手不及,护疼心切,急急忙忙为“家丑”灭火,无疑就是讳疾忌医,也是下一次“艳照门”曝发的不祥之兆。就汝阳县“艳照门”来说,如果没有网友的穷追猛打,很难想像这一事件会从网络传闻走向热点事件,最终拖出刑事案件,当事人会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有鉴于此,网络监督官员需要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激励。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完善公众网络举报、投诉的机制,对网友曝光的官员腐败线索倒查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和保密,奖励敢于曝官员之丑的网友。只有尊重和敬畏每一双盯着公权力的眼睛,才能让网络这一“最廉价的监督”成为常态,使网络反腐支“快速反应部队”与内部监督机制共同形成合力,将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打出原形,进而祭出严密的预防腐败制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