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推广全国各地法院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新鲜经验,树立法院文化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进一步提高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最高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公布了《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50个法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10月25日《人民法院报》)
新的时代、新的要求、新的起点。在发展和变化当中,人民法院无疑承载了许多新的服务职能,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职责之重可想而知。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文化建设是重要一环,却因投入大、见效慢,很容易被忽略。法院文化体现的是法院的整体精神风貌,展现的是法院良好形象,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法院实现自身和司法服务双丰收的有力指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思先于行,源于行,致于行。思想文化对广大民众潜移默化的强大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整体风貌,也决定了国家和民族的最终走向。作为司法服务的主体,人民法官对外所展示的良好形象,离不开长期不懈地文化侵润,有赖于贯穿始终地文化培育。面对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自当借文化建设的春风,为自身注入更多文化内涵,促进法院司法服务事业科学发展。
不学礼,无以立。法院作为司法服务的重要机构,理当成为为民排忧解难之重要服务阵地。为此,法官当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职责面前,身处其中的法官无疑应该从服务思想开始,见贤思齐,做文明服务、科学服务的先锋。故而,法官当以文化建设为指针,认真学礼、守礼,以礼待人、借理服人,由此而来的司法服务才能让涉诉群众有如沐春风之感,才能让群众愈加信任法官,继而息诉止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他们的眼睛始终是雪亮的。在司法服务中,法官们真心、贴心、窝心的服务,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细节处见真情,以小才能见大,在法官们对群众的一声温暖的问候、一张热情的笑脸、一杯舒心的茶水以及耐心细致的服务中,不难看出法官的文明礼貌和内心素养,这看上去像是小事,可小事将不再是小事。
司法服务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民。也只有在法院中形成时刻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的良好文化氛围,让法官养成处处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时刻为群众着想的服务理念,及时认真地为群众实现诉讼权利,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法官才对得起自己的岗位,对得起自己的人生,这样的文化理念才是最符合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的,才是司法服务之真谛。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条条震耳发聩的言语,集合了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文化内涵,是宝贵的思想财富。各级法院应当循着文化建设的方向,坚定地走向去,时刻为法院注入文化内涵,培育司法服务的良好文化底蕴,并让广大法官拳拳为民之服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此可谓人民之幸,国家之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