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莉,敬仰和学习的楷模

时间:2020-05-14 14:4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黄忠影
  近日,由1.13亿人次参加投票评选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54人名单公布,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厉莉当选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这是三届道德模范评选以来,全国法院系统中唯一的一位法官代表。她以“爱心法官”的道德形象当选,体现的不仅是个人的崇高品质,也是当代社会对一种为民、爱民、亲民的新型司法职业道德的崇高与追求,成为我们敬仰和学习的楷模。

  敬仰和学习厉莉的故事,就是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厉莉的故事,首先是法官身边的故事,是法院的故事。从《人民日报》上“将公益当做时尚生活方式”的爱心法官到《法制日报》上“很强很时尚”的才女干警,人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她两次为白血病患者捐献骨髓、换救生命的伟大与善良,更是一个在自己的司法工作中、日常生活中处处释放着爱心和热情的人,一个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和人格魅力感染了整个庭室、整个法院和周围所有人的爱的传播者。我们敬仰和学习厉莉的故事,就是必须始终注意用好群众路线这个法宝,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人民为衣食父母,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当亲人,处理好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以自己的“爱心和良知”、“仁爱之心、真诚之心、感恩之心”塑造和成就着司法这个良心职业的普通法官。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

  敬仰和学习厉莉的爱心司法,就是要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厉莉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的不平凡之处,不仅在于捐献骨髓的慈善行为,更在于她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塑造了崭新的司法形象和法官伦理。正如在审理一起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的农业承包案件时,庭审中厉莉决定休庭,立即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去现场勘验。从鱼塘的经营种类,到范围四至,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细节到日后的具体经营行为,厉莉不厌其烦地一项一项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核对,一整天的时间下来,疲备不堪。然而,同样经历了一天的针锋相对,按捺不住火气的当事人,最终发展成了技体冲突。厉莉奋不顾身上前劝阻,却在当事人不经意挥手时被推进了鱼塘。她依然没有放弃做当事人的工作,直到被站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的助理强行带回法院。可是,简单地换了衣服,擦了擦身上的水后,厉莉又投入了调查笔录的整理工作中。当发现疑点打电话询问当事人时,电话那边良久的沉默后,当事人开口说道:“厉法官,在现场折腾了一天,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您还在用办公室的电话和我说案子。好了,咱们什么都不说了,我接受调解方案,我相信,您是真心为我们当事人着想的!”从这一事例中,我们知道厉莉的爱心司法,赋予了与全国道德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法治意义。同样,作为共和国的人民法官,我们要以厉莉的爱心司法为榜样,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职责的坚守。

  敬仰和学习厉莉的平常心态,就是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人民法院报》题为:“崇高荣誉下的平常心”。爱心法官厉莉当选全国道德模范,再好不过的印证了这句话。看到了一个厉莉,就看到了中国司法系统千千万万个厉莉。就在厉莉获评首都助人为乐模范的第一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以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一要求让我们明白,必须把敬仰和学习厉莉的故事与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使每一位共和国的人民法官都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