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等理念和观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报》10月11日)
吴邦国委员长曾经讲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毋庸置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国情的变化而与时俱进的,不可能停滞不前,也并非朝夕之功就能达致最理想的境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稳步、和谐前进,法院干警担负着光荣的使命和责任。
不断丰富司法的内涵并创新司法的效能是每位干警所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只有时刻绷紧思想之弦,才能在实际行动中有主见、有作为、有成绩。人民法院具有人民性的本质特点,因此法院工作开展效果的良莠,人民最有发言权,人民最有投票权,人民最有表决权。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为民司法的基本宗旨,用党的先进思想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升华自己的思维,才能淬炼出精炼的为民思想。不断的走近群众听民声、观民情、察民意是最务实、最简洁、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和途径,为司法增添了无尽的生机和活力。
为民之心乃司法之魂魄。伟大的时代也孕育着更加公信权威的司法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司法态度。绷紧思想之弦是时代赋予法院人的崇高使命,是时代的号角对法院人真情的希冀和呼唤;绷紧思想之弦是法院人内心良知的升华和陶冶,是爱民心切、为民执法的生动诠释;绷紧思想之弦是牢记人民嘱托、践行为民宗旨的内在要求,是司法与民心契合的交汇点和坐标点。也只有在这种为民思维模式下,才能蜕变为更加让民众满意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感召力。
只有不断的拓宽为民思想的广度和宽度才能让司法更加真实和亲切,才能助推司法事业的蒸蒸日上,也才能让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