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两则关于公车私用的消息备受关注。一则是云南网披露,10月4日,楚雄州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朝魏驾驶喷有“农业执法”标识的公车到老挝首都万象。楚雄州委外宣办、楚雄州政府新闻办表示,赵此次出境未向楚雄州农业局领导报告,属个人行为并公车私用,目前当事人已先行免职,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另一则是中新网报道,湖北随州市8日晚回应称,近日媒体报道《湖北广水官员调任带走公车成惯例》情况基本属实,该市将纠正存在问题,并予以问责。
国庆期间私驾公车到国外“执法”,恐醉翁之意还在于旅游,那么赵队长的“招摇”也太过于张扬了。而随州官员升迁带走公车竟在当地成惯例,用纳税人的钱购置的公车堂而皇之地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产,更让人匪夷所思。
显然,“跨国执法”与“升迁带车”都聚焦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说明公车私用已日趋严重,带普遍性。甚至在个别人眼里,公车私用,小事一桩,算不上违规或腐败。因而,用得“光明正大”,既使开到了国外也无所谓怕,既使变为私产也受之坦然。
无疑,面对如此明目张胆地公车私用,仅靠舆论监督或网民曝光,不过是搔痒痒,无济于事。退一步说,就是处理了当事人,也难以撼动公车私用沉疴。毕竟,多年来因公车私用而受罚者,少之又少。基于此,针对公车私用严重化趋势,必须用重拳、下猛药。
首先,应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坚决堵住公车私用制度漏洞。同时,要站在反腐倡廉的高度来认识公车私用的危害性,严加约束和管制。对违规者,一律严惩。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跨国执法”与“升迁带车”折射出了公车改革的迫在眉睫。公车改革的口号喊了多年,却因种种原因“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既使某些地方进行了尝试,但也大都虎头蛇尾。这就说明推行公车改革并非能一蹴而就,必须有果敢的决心和坚强的毅力。事实上,唯有改革现有的公车购置和使用机制,方能确保公车的公共属性。
在今年年初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年内拿出公车改革方案。这说明公车改革已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而“跨国执法”与“升迁带车”,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倒逼这一方案的尽快出台。我们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