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气”的三层境界

时间:2020-05-14 14:1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龚子平
  昨天中国法院网上有篇通讯《“我们多一份和气,群众就少了一份怨气》,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小杨在立案窗口有条不紊的服务,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确实,全国法院启动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不仅仅是立案大厅的变靓,各项服务设施的齐备,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工作作风,加强了服务理念,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极大地改观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应该注重“和”字,不仅仅是一种对当事人、对群众的态度,更是一种自我平和心态,同时也在于能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体现了三层境界。

  第一层境界:法官需要一种平和的心态。平和的心态有利于我们审慎思考,能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问题,法官处理问题应该不愠不火,急躁、恼怒等负面情绪总会带来冲动,缺乏理性,往往会造成先入为主,带着情绪去处理案件,很难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也很难保证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

  第二层境界:官接待当事人,需要充满和气。朱苏力在《曾经的司法洞识》一文中引用了山西平遥县衙的一副对联,上联道:莫寻仇莫负起莫听教唆到此地,反映了当时当事人的心态,其实就目前而言,群众有时也因为一时之气到法院起诉,或者一时不理解到法院找说法,假如我们的法官没有和蔼的态度,往往会火烧加油,引起群众心中更大的怒气,给当事人的息诉、给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甚至给以后的服判带来负面效应。因此,“法官多一份和气,群众少一分怨气”反映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反映了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实践,是可取的,也是应该推行的。

  第三层境界:法官善于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有的法官很亲切,平和对待双方当事人,善于通过适当的幽默营造气氛,通过情理法做调解工作。群众的矛盾,不属于敌我矛盾,是完全可以化解的,因此,法官和气应该是对双方而言,特别是应该把双方带入一种平和协商的氛围中,然后通过讲清事实、摆出事理,达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心态宁静平和,外化成对人态度的和蔼,而正是这种和蔼就变成当事人矛盾的润滑剂,有力缓解消除矛盾,也正是这种平和的心态给予我们更多理性的思索,在为人民司法的旅途中做出更多的贡献。